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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高新区“公参民”治理专项招聘教职工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三批)

根据《南宁高新区“公参民”治理专项招聘教职工简章》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聘用陈丽芳等13名同志(详见附件)为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职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于2024年10月6日(含)前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以书面形式向南宁高新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10月6日

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8楼803室,邮政编码:530007

监督电话:0771—3121657

 

附件:南宁高新区“公参民”治理专项招聘教职工拟聘用人员(第三批)

   

南宁高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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