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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北流市教育局2022年冬季赴广西师范大学等区内高校举办专场会公开招聘市直高中教师公告》《北流市教育局2023年赴广西区内高校举办专场会公开补充招聘高中教师公告》《北流市教育局公布赴玉林师范学院公开补充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公告》《北流市教育局2023年赴南宁师范大学公开补充招聘高中教师公告》和《北流市教育局2023年赴南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场招聘会公告》的规定,决定进行体检和考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是根据岗位招聘的人数,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详见附件1、附件2)。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7月14日。请参加体检的人员,在体检当天上午7: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签字笔到北流市特殊教育学校集中(具体地址:北流市清湖路0007号)。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女:420元,男:400元)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费在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需要复查、复检的考生,费用按规定由医院另行收取。付费支持微信方式支付。

(四)体检标准及复查事项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区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区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按《区考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区考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近期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孕检证明材料,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本次为空腹体检(体检当天早上必须空腹),请考生近日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考生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

3.考生家属等无关人员不得陪同或逗留在医院体检中心。

4.女生请穿裤装过来体检。

5.近视的需佩戴度数合适的近视眼镜来体检。

6.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注意交通等安全问题。

7.请考生看清楚自己的体检时间和体检组别,报到后按体检组别排队抽签。

(六)其他事项

1.考生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

2.考生个人信息、电话有变动的,应及时电话告知。

3.确认体检合格后,考生档案不在北流市的,请将个人档案由原档案托管机构进行密封并以机要件形式寄送至北流市教育局档案室(地址:北流市二环西路0173号)。需要开具调档函的考生,可到我局人事股办理。

二、考察

(一)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才能够进入考察。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确定,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时要对考察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二)考察组将会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考察人选联系,考察人选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如有改动,请及时和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

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考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咨询电话

0775-6237195、0775-6226995。

附件:

1.2023年北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月13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2023年北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月14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北流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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